此处所讲的是纯粹意义上的互联网企业,而非电子商务企业。
国内互联网经过近十五年左右的发展历程,目前互联网企业成熟的商业模式大致有以下几类:
1、“门户+特色”类——广告收入为主
早期的互联网传统门户,较早接触网络的人基本上都熟悉——新浪、搜狐、网易三大网站,但是传统门户的模式已显得暮气横秋,所以近几年都纷纷增加特色业务——新浪的亮点是微博;搜狐手段比较多——输入法、视频、搜索、导航等涉猎;网易则是邮箱、游戏的成分比较浓,但邮箱的变现能力较差,网易现在还有一个养猪事业部。
2、“即时通讯”类——会员收入、广告收入
在即时通讯领域,QQ是绝对的老大,虽然其它IM也有很多,除了旺旺依托淘宝应用人数比较多,但也只限于淘宝平台内交流,使用面窄,其它的IM均不成气候。
3、“搜索”类——竞价和网盟
搜索是变现能力最强的互联网应用之一,百度占据了国内市场绝大多数份额,搜狗、搜搜、360正在谋求突起,搜狗、360借助自己特独的工具类产品聚集了一部分较为忠实的用户。
4、“商务平台”类——B2B、B2C、C2C平台
淘宝(阿里巴巴)是这一类企业的代表,C2C、B2C领域都做得不错,C2C领域几乎没有任何对手。
国内B2B的参与企业众多,但是并没有形成较为成形的模式。应该说,以前大家所讲的B2B模式与O2O模式,主要是没有和“搜索”紧密结合,无法形成“网络整合营销”(或者说“整合网络营销”)的局面。B2B类平台谋求突破土壤环境并不充分,阿里巴巴的网络金融策略或许会起到助推广。
5、“视频”类——广告收入
视频类互联网企业最多——迅雷、优酷、土豆、爱奇艺、乐视等等,一直都处在搜索阶段,赢利能力都不强。
6、“工具产品”类——导航广告收入
360、搜狗是这种互联网商业模式的代表,搜狗输入法、360安全卫士通过聚集忠实用户带动了自身其它业务的增加,同时也增加了流量输出的收入。
目前,WPS、安全工具、压缩工具、浏览器、输入法、播放软件等都朝着这个趋势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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